此頁面上的內容需要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獲取 Adobe Flash Player

尊敬的訪客,歡迎您訪問湘西州人民醫院網站,我們一直在關心您的健康!為您的健康服務!

黨建工作

地址:吉首市乾州世紀大道與建新路交匯處

郵編:416000

預約掛號:0743-8669668

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黨建工作 »

關于印發《湘西自治州人民醫院(吉首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章程》的通知

中共湘西自治州人民醫院委員會
湘西自治州人民醫院
關于印發《湘西自治州人民醫院(吉首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章程》的通知
 
各科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醫院(吉首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章程》已經職代會、院黨委會討論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中共湘西自治州人民醫院委員會   湘西自治州人民醫院
2021年6月8日

湘西自治州人民醫院(吉首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章程
 
      序言
      湘西自治州人民醫院(吉首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坐落在武陵山區腹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吉首市,始建于1952年,是湘西自治州唯一的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為一體的國家三級甲等綜合醫院,是國家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國家級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基地,承擔吉首大學臨床醫學本科和研究生教學工作,曾先后被授予全國精神文明先進單位、全國模范職工之家、全國民族團結先進單位、湖南省文明單位、湖南省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十佳單位、湖南省文明先進集體和湘西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
      醫院占地530畝,新、老院區業務及輔助用房面積27.93萬平方米。內設機構108個,其中黨政管理科室23個,臨床業務科室70個、醫技科室15個,定編床位2000張,可開放床位3000張,資產總額18.06億元。醫療服務覆蓋湘、鄂、渝、黔四省、市邊區20多個縣市,州外病人占23%。
      為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根據《關于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關于開展制定醫院章程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舉辦主體: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簡稱:州政府)。
      第二條 醫院名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醫院(吉首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簡稱:湘西自治州人民醫院/湘西州人民醫院,以下簡稱“醫院”;英文譯名:Xiangxi Tujia and Miao Autonomous Prefecture People’s Hospital)
      第三條 醫院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世紀大道與建新路交匯處。醫院網址:www.qdhaocai.com。
      第四條 醫院性質:公立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第五條 領導體制: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院長是醫院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條 醫院院訓:厚德 精醫 博雅 弘毅
      第七條 醫院宗旨:以人為本 生命至上
      第八條 醫院精神:敬業 奉獻
      第九條 發展目標:建設成為“三好一滿意”醫院,打造武陵山片區一流醫院。
      第十條 院徽:
      第十一條 法人登記管理機關:湘西州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第十二條 服務范圍:為本地區及周邊人民群眾提供醫療、護理、教學、科研、預防、保健、康復等服務。具體業務服務項目以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營業范圍為準。
      第十三條 功能定位:按照區域衛生規劃,為本地區及周邊地區提供優質的衛生健康服務;落實雙向轉診要求,提高急危重癥和疑難病癥診療水平,確保“大病不出州”;發揮作為區域內最大“三甲”綜合醫院的整體優勢,深化業內機構間交流與協作,促進區域內衛健工作水平提升;承擔作為吉首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的教學職能,帶動區域醫學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堅持和彰顯醫院公益屬性,積極完成黨委、政府交辦的各項任務,主動落實公共衛生項目,有效服務本區域社會經濟發展。
      第十四條 愿景與使命:通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全面持續提質增效,加快建成人才、技術、管理、服務、環境等全面一流,群眾放心滿意的區域醫療服務中心,為人民群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
     
      第二章  醫院外部治理體系
      第一節  舉辦主體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舉辦主體代表黨和政府履行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維護醫院的公益性。
      第十六條 舉辦主體行使醫院的舉辦權、發展權、重大事項決策權、資產收益權等。
      第十七條 舉辦主體審定醫院章程、發展規劃、重大項目、收支預算等。
      第十八條 舉辦主體以公益性和運行績效為核心對醫院實施年度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舉辦主體對醫院的投入等掛鉤。
      第十九條 負責按州、校共建共管原則,執行州委決策,加強醫院領導班子隊伍建設。開展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標考核,考核結果與舉辦主體任免(聘任)的黨政領導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的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
      第二十條 舉辦主體對醫院財務收支和國有資產運營情況進行監管,并監督醫院實現公益性目標。
      第二十一條 舉辦主體為醫院建立科學補償機制提供條件,理順醫療服務價格,落實政府投入,保障醫院可持續發展。
      第二十二條 湘西州衛生健康委員會代表州政府履行舉辦主體的領導、保障、管理、監督等責任,維護醫院公益性。
 
      第二節  醫院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三條  醫院在舉辦主體的指導下,履行相關職責,承擔相關義務:
      (一)貫徹落實新時期我國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推動醫院各方面事業健康發展。
      (二)為人民群眾提供醫療保健、疾病預防、健康教育等醫療和一定的公共衛生服務。
      (三)承擔吉首大學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承擔臨床實習教學基地工作,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等畢業后教育及繼續醫學教育,承擔全科醫生培訓工作,促進醫學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四)開展臨床醫學和基礎醫學研究,推動醫學科技成果轉化。
      (五)開展對外技術交流和國際合作。
      (六)承擔涉外醫療服務和重大活動醫療保障任務,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助。
      (七)根據規劃和需求,可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或在人才、管理、服務、技術、品牌等方面建立協議合作關系。
      (八)與相關醫療機構組成醫聯體或醫共體,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
      (九)按黨委政府要求大力開展基層醫療、農村、社區對口幫扶等健康扶貧工作。
      (十)承擔上級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  業務范圍以機構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業務范圍和行政部門核發的執業許可證登記內容為準。醫院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一切活動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不受任何機關、團體、個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二十五條  醫院依法依規行使內部人事管理、機構設置、資源配置、中層干部聘任、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年度預算執行等經營管理自主權。
      第二十六條  醫院接受上級黨委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接受審計、財政、價格、醫保等政府部門及舉辦主體的監督,保證醫院日常執業行為及財務收支狀況的健康運行。
      第二十七條  醫院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建立健全第三方滿意度評價機制,建立完善的監督評價體系;依法實行院務公開,真實、完整、及時地公布服務信息,主動接受社會評價和監督。
 
      第三章  醫院內部治理體系
      第一節  黨委、紀委
      第二十八條  設立中國共產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醫院委員會(以下簡稱醫院黨委)。醫院黨委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貫徹落實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確保醫院改革發展正確方向。
      (二)依照有關規定討論和決定醫院改革發展、財務預決算、“三重一大”、內部組織機構設置,以及涉及醫務人員權益保障等的重大問題。
      (三)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領導醫院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認真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
      (四)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醫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創新用人機制,優化人才成長環境。
      (五)做好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和宣傳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弘揚崇高精神,加強醫德醫風、精神文明和醫院文化建設。
      (六)完善醫院黨組織設置和工作機制,提升組織力,增強政治功能,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擴大黨內基層民主,抓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工作。嚴格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制度。
      (七)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支持紀檢機構履行監督責任,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八)全面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對醫院內的民主黨派組織實行政治領導,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做好統戰工作。
      (九)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
      第二十九條  醫院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設專職或兼職黨委書記1名,主持黨委全面工作,醫院黨政領導班子其他黨員成員嚴格落實“一崗雙責”。醫院黨委委員數量、黨委副書記職數以上級黨委批復為準。黨委書記、副書記、黨委委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基層黨組織選  舉有關規定產生。任期按黨內有關規定執行。院黨委下設黨總支部和黨支部。黨總支部和黨支部按照院黨委要求,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落實院黨委部署的工作任務,加強醫院黨的建設。
      第三十條  黨委辦公室作為院黨委工作機構,負責處理院黨委日常工作。
      第三十一條  醫院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下簡稱醫院紀委)。醫院紀委在醫院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全面落實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主要職責如下:
      (一)檢查醫院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醫院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
      (二)監督黨員干部特別是關鍵崗位、重要人員履職和用權情況。
      (三)開展黨紀教育,推進廉政文化,筑牢黨員干部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和法紀防線。
      (四)開展作風督查,促進醫院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
      (五)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規范,構建系統化防治腐敗工作制度體系。
      (六)依紀依法查辦案件,堅決懲治腐敗行為。
      第三十二條  醫院紀委書記是履行醫院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醫院紀委副書記職數和紀委委員數量以上級紀委批復為準。醫院紀委書記、副書記、紀委委員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選舉產生。醫院紀委任期與醫院黨委任期相同。
      第三十三條  醫院為黨組織活動提供必要條件,保障組織機構、活動場所和活動經費,黨建工作經費列入醫院年度經費預算。
 
      第二節  醫院領導班子
      第三十四條  醫院設院長1名。院長是醫院運營管理的第一責任人,為醫院的法定代表人,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醫院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副院長職數按相關規定配置。副院長負責協助院長分管相關工作。醫院設置總會計師1人,作為醫院領導班子成員協助院長管理醫院經濟和運營工作。行政領導人員每個任期一般為三至五年。
      第三十五條  醫院領導班子成員由上級黨委和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根據工作需要和領導班子建設實際,依照相關程序選拔任用。院長和分管醫療、科研、教學等相關業務的副院長,一般應當從醫療衛生領域選拔。院領導班子成員定期述職,接受舉辦主體的考核和醫院職工的評議。
      第三十六條  院長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醫院的日常運行管理,組織開展醫療、教學和科研等業務工作,落實政府辦醫目標,不斷提高醫院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水平。
      (二)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參與制定并負責組織實施醫院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加強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促進醫院科學發展。
      (三)按照相關程序建立健全醫院內部管理制度,促使醫院高效運營;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醫院資產,維護資產的安全完整。
      (四)根據醫院黨委會的意見,任免內設行政機構、業務部門和專業委員會負責人。
      (五)每年向醫院黨委會、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行政工作提案;尊重和維護專業委員會、群團組織的合法權益,支持其履行職權。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七條  醫院領導班子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任期目標按照上級對公立醫院改革發展的要求,依照相關規定和醫院實際確定。
      第三十八條  醫院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實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己嗽u價以任期目標為依據,以日常管理為基礎,以公益性為導向,注重工作實績和社會效益;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步考核。
      第三十九條  因年齡、健康等原因,或被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
      第四十條  醫院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完善院領導班子的監督約束機制,構建嚴密有效的監督體系,發揮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法律監督、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等作用,督促領導班子認真履職盡責,依法依規辦事,保持清正廉潔。
 
      第三節  醫院內部機構
      第四十一條  醫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結合醫院宗旨、發展目標、業務范圍和實際需要,本著精簡、高效、統一的原則,設立職能部門和臨床醫技科室。
      職能部門主要職責:執行醫院管理決定;執行、細化醫院在醫療、教學、科研、護理、行政、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為醫院業務發展及學科建設提供決策依據與管理支持。
      臨床醫技科室主要職責:依法組織開展學科范圍內的相關醫療執業活動,為患者提供診療、護理、康復和健康咨詢等服務;負責提高本科室質量管理和患者服務水平;開展學科建設、醫學教育、人才培養和科研工作;承擔醫院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二條  醫院依法設置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各群眾組織在黨委的領導下,履行各自職責。工會依法組織員工參與醫院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民主黨派基層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開展活動。
      第四十三條  醫院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醫院職代會)是醫院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利的機構。醫院職代會每年舉行1-2 次。
      醫院職代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并審議醫院章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并審議院長工作報告、總體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財務工作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等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審議并監督落實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待遇、薪酬分配、聘任考核等有關的重大事項,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四)審議上一屆(次)醫院職代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檢查監督職代會決議、代表提案的落實,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五)按照有關規定對醫院領導班子進行民主監督和評議。
      (六)討論其他需要經醫院職代會審議、通過或決定的事項。
      (七)醫院職代會閉會期間,遇重大事項需要征求職代會代表意見時,可臨時召集職代會代表對所議事項征求意見并進行符合職代會規定的有效表決。
 
      第四章  醫院員工
      第四十四條  醫院員工系指醫院依法聘用的全體工作人員。
      第四十五條  醫院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制度,推行崗位管理制度,按需設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第四十六條  醫院員工在享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權利的同時,還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工作職責和有關規定申請及合理使用公共資源。
      (二)在思想政治表現、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
      (三)公平獲得職業發展所需要的機會和條件。
      (四)公平獲得各種獎勵和榮譽稱號。
      (五)知悉醫院改革、建設和發展及關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對醫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就職務晉升、崗位聘任、福利待遇、評獎評優、紀律處分等事項表達異議和提出申訴。
      (七)依照法律、法規、規章、醫院規定和合同約定,獲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
       (八)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七條  醫院員工除應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義務外,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以人為本,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宗旨和醫院文化理念。
      (二)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章和醫院各項制度規定。
      (三)尊重患者,優質服務,保護患者的生命健康權、人格權、知情權、隱私權以及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
      (四)愛崗敬業、精益求精,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和服務水平。
      (五)廉潔行醫,恪守醫德。不得有收受“紅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違醫德、有損患者權益的言行。
      (六)法律、法規、規章與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十八條  醫院兼職教授、退休后返聘人員、博士后研究人員、訪問學者及其他醫療、科研、教學、管理工作者,在醫院工作期間,依法、依規、依約享有相應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第五章  運行管理
      第一節  基本原則
      第四十九條  醫院建立健全科學高效的決策、激勵、競爭和監督機制,保持正確辦院方向,提高醫院運行效率,形成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機制,努力實現社會效益與運行效率的有機統一。
 
      第二節  決策機制
      第五十條  黨委會議的決策范圍:
      (一)重大決策事項:醫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決定的重大部署;黨的建設、意識形態、思想政治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等重要工作;醫院重要改革、發展建設和學科建設等規劃以及年度工作計劃;醫院人才工作規劃、人才引進方案與政策措施;醫院重要規章制度;內部組織機構、人員崗位的設置和重要調整;評優評先及獎勵、職工薪酬分配及福利待遇和關系職工權益的重要事項;醫院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情況的審定和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醫院重要資產處置、重要資源配置;以及其他重大決策事項。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項:醫院管理的干部、內部組織機構負責人以及享受相應待遇的非領導職務人員的任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推薦后備干部、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人選,以及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項。
      (三)重大項目安排事項:各級各類重點建設項目,國內(境)外交流與合作重要項目,大型醫療設備、大宗醫院耗材、器械物資采購和購買服務,基本建設和大額度基建修繕項目,以及其他重大項目安排事項。
      (四)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指超過規定額度的大額資金、預算外資金、超過預算一定限額以上醫院領導人員有權調動使用的資金。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情況審定和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
      第五十一條  院長辦公會議的議事決策范圍:
      (一)討論研究貫徹落實黨委會決議的有關措施。
      (二)討論通過擬由黨委會研究決定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事項的方案。
     (三)討論研究重要人事管理事項:如職稱評聘、常規晉升晉級及日常人員招用、解聘、調動等醫院人事工作的事項;招生培訓、一線崗位人才引進等醫院人才培養工作的事項。
     (四)討論研究醫院醫療、教學、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體決策的事項。
      第五十二條  會議集體決策程序:
      (一)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不是黨委委員的院長、副院長可列席會議。黨委會議決定重要事項,應當逐項進行討論和表決,以贊成人數超過應參會人數半數為通過。
      (二)院長辦公會議由院長召集并主持,院行政班子領導人員和紀委書記參加會議,黨委其他班子成員可視議題情況列席。院長辦公會議討論研究事項,與會人員應當明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緩議的意見,院長應當在廣泛聽取與會人員意見基礎上,對討論研究的事項作出決定。
     (三)重要行政、業務工作應當先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再由黨委會議研究決定。院長辦公會議的重要議題,應在會前聽取書記意見。重大事項提交集體決策前,書記、院長和有關領導班子成員應個別醞釀、充分溝通,書記、院長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應暫緩上會。
      第五十三條  黨委會、院長辦公會實行主要領導末位發言制,遵循保密要求和近親屬及利益關聯回避原則。
      第五十四條  根據醫院工作需要,設立醫療、教學、科研、藥事、倫理、醫療設備等專業委員會,對專業性、技術性強的決策事項提供技術咨詢和可行性論證。重大事項須經相關委員會論證后方可提交院長辦公會或黨委會議決策。與職工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決策前應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聽取意見和建議。
      第五十五條  堅持以會議形式集體決策重要事項。黨委會、院長辦公會須有半數以上成員到會方能召開,討論決策重要事項時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到會方能召開,會議記錄完整存檔。
      第五十六條  醫院各科室成立管理團隊,負責制訂科室的民主決策制度、管理團隊會議制度以及科室會議制度,實行科務公開。
   
      第三節  激勵機制
      第五十七條  醫院實行目標責任制,各層級、各部門管理人員結合實際工作制定統一協調、切實可行、有據可考的發展目標和工作規劃。
      醫院發展規劃由院領導班子會議集體討論、醫院黨委會議研究并交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審議后報舉辦主體審批;科室工作計劃由本科室管理團隊討論制定,經主管院領導審核,報院領導班子會批準通過并備案。
發展規劃和工作計劃要有落實保障機制,堅持責任到人、任務到崗,明確時間和質量要求。
      第五十八條  醫院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獎勵與懲罰相結合,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對愛崗敬業、表現突出、做出重大貢獻或在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集體和人員給予獎勵;對違法違紀、失職瀆職的人員予以相應處分。
      第五十九條  聘用晉升:醫院實行崗位管理制度,評聘分開,簽訂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能上能下;基于人員結構比例和學科發展,公平、公正、公開考評,專家評審委員會嚴格把關,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經全院公示通過后晉升。
      第六十條  績效考核:醫院建立院科兩級考核制度,考核結果作為崗位聘用、選拔晉升、評先獎優、薪酬分配、問責追責的重要依據。
      對科室考核主要圍繞醫療質量、運營效率、持續發展和滿意度評價等方面建立科學合理、有針對性、可操作的考核方案并定期修訂,不設定創收等經濟指標。
      對個人考核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崗位職責為依據、以工作績效為重點、以服務對象滿意度為基礎的考核辦法。
      第六十一條  薪酬分配:落實“兩個允許”的要求,合理確定醫院薪酬水平;建立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的分配機制,向關鍵和緊缺崗位、高風險和高強度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績的醫務人員傾斜。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與藥品、衛生材料、檢查、化驗等業務收入掛鉤。統籌考慮編制內外人員薪酬待遇,堅持同崗同酬同待遇。
      第六十二條  職業發展:醫院建立健全以崗位職責任務為基礎的培訓制度,為員工成長成才提供良好的條件。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漆t師規范化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等制度,提高各類人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水平。
 
      第四節  醫療管理
      第六十三條  醫療質量與患者安全是醫院管理的核心。醫院堅持“以患者為中心”,建立全員參與、覆蓋臨床診療服務全過程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制度,促進醫療質量的持續改進。實施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提升患者滿意度。
      第六十四條  醫療質量管理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院長是醫院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科室主任是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十五條  各科室及醫務人員嚴格遵循臨床診療指南、臨床技術操作規范、行業標準等有關要求開展診療工作, 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第六十六條  各科室定期對醫務人員進行“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基本技能”的訓練與考核,把“嚴格要求、嚴密組織、嚴謹態度”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第六十七條  醫院建立不良事件上報系統,強化重點部門、重點環節的安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建立健全醫療安全風險防范體系。
      第六十八條  醫院定期開展患者和員工滿意度調查,努力改善患者就醫體驗和員工執業感受。
 
      第五節  財務資產管理
      第六十九條  醫院經費來源主要包括政府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醫院資產為國家所有,醫院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依法依規實施管理。任何個人不得侵占、挪用醫院資產。
      第七十條  醫院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財務收支、預算決算、會計核算、成本管理、價格管理、資產管理等工作必須納入醫院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七十一條  醫院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預算管理制度;強化成本核算與控制,逐步實行醫院全成本核算。
      第七十二條  醫院依照相關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結合醫院宗旨,制定本院財務管理制度、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對外投資合作制度等;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實行財務監督,加強經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第七十三條  醫院接受捐贈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堅持自愿無償、公益性和公開性原則。捐贈的使用須按照醫院宗旨、捐贈協議約定和相關規定開展。
      第七十四條  醫院執行湘西州公立醫院醫療服務項目的價格收費標準和管理要求。
      第七十五條  醫院因法定情形應當終止的,應在舉辦主體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機構,完成清算工作。醫院終止后的剩余資產,在舉辦主體和有關機關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置。
 
      第六節  后勤、設備、物資管理
      第七十六條  醫院后勤管理秉承“安全第一、服務患者、服務一線”的原則,按照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信息化、智能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后勤一站式”服務模式,推進醫院后勤服務社會化。
      第七十七條  醫院強化發展建設規劃編制和項目前期論證,落實基本建設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質量責任終身制等。
      第七十八條  醫院合理配置適宜醫學裝備,建立采購、使用、維護、保養、處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藥品、耗材等采購依據國家規范實行制度化管理。
      第七十九條  醫院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建立實用共享的醫療信息系統,提高醫院管理效率。積極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不斷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優化醫療服務模式。加強醫院網絡和信息安全建設管理,完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保護患者隱私。強化醫院信息系統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推進醫院內部、外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第七節  文化建設
      第八十條  文化建設是醫院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醫院弘揚和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 的醫療衛生職業精神,塑造醫德高尚、醫術精湛、醫風嚴謹的行業風范。
      第八十一條  傳承“厚德 精醫 博雅 弘毅”的醫院院訓,通過常態化思想教育、文化載體建設、文化理念與管理制度的深度融合, 引導員工樹立共同的使命追求、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激發員工愛院、敬業、奉獻的熱情,增強醫院凝聚力,不斷提高醫院文化軟實力。
      第八十二條  醫院院歌:我們是生命的衛士。
      第八十三條  醫院院慶日:9月20日。
 
      第八節  監督機制
      第八十四條  黨紀監督:充分發揮黨委的領導作用,保障黨的政策方針在醫院實行;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第八十五條  醫院紀委是醫院的黨內監督機構,在醫院黨委和上級紀委的領導下,依據黨章和黨內法規履行監督責任。
      第八十六條  醫院設立黨風監督員、特邀監察員和社會監督員,建立健全黨風行風監督體系。
      第八十七條  內部監督:醫院職工代表大會是醫院依法保障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組織形式,醫院鼓勵和支持職工通過職代會和其他正常途徑對醫院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八十八條  醫院實行院務公開制度,對“三重一大”事項以多種形式向全院通報,接受全院職工監督。
      第八十九條  醫院建立內部審計制度,設立審計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審計職權,對醫院業務活動、內部控制進行審計,對內部機構負責人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第六章  附 則
      第九十條  醫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改章程:
      (一)章程規定事項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政策相沖突的。
      (二)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政策發生變化,需要對章程進行相應調整的。
      (三)醫院名稱、類別等級、辦醫宗旨、發展目標等實際情況發生變化的。
      (四)章程內容與患者利益或員工整體利益不符或有明顯沖突的。
      (五)有權提議修改章程的機構認為應當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一條  醫院按照如下程序修訂章程:
      (一)成立章程修訂工作小組,形成章程的修訂意見。
      (二)將章程修改意見提交院長辦公會、黨委會審議,形成章程修訂草案。
      (三)將章程修訂草案提交醫院職工代表大會,聽取職代會意見。
      (四)報請舉辦主體和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五)以醫院名義發布,并報送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九十二條  醫院依據本章程制訂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按照本章程實施管理。凡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政策辦理。
      第九十三條  本章程于下文之日起施行。
 
 
无码少妇一级AV片在线观看